找回密码
 轻松注册
热搜: 九江县 柴桑
查看: 1191|回复: 0

[民声民情] 合肥毁容少女周岩民事诉讼二审获赔180万元 宣判后母女抱...

[复制链接]

1906

主题

133

回帖

1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12169
发表于 2016-3-23 16:4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帆 于 2016-3-23 16:55 编辑

  面对判决结果,周岩沉默不语
  人民网合肥3月22日电(记者 苗子健)2016年3月22日下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合肥少女毁容案”民事赔偿部分二审宣判,二审法院判决周岩获赔180万元,较一审判决结果增加了8万元,与周岩主张的467万元赔偿相差很大。周岩拿到判决结果后在法院门前痛哭并一度昏倒。
  二审判决比一审增加8万元赔偿
  2016年3月22日下午,周岩身着黄色毛衣,搭配白色长裤和白色休闲鞋出现在合肥中院的法庭上。与上次开庭相比,她蓄起了长发,也精心化了妆,但依旧难掩她脸上和手上的重重伤痕。整个宣判过程中,她的双手始终紧紧攥在一起,低着头没有任何表情。
  陶家人像之前一样,依然没有露面。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陶汝坤赔偿周岩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804993.7元,由陶汝坤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周岩1794993.7元(扣除已经支付的10000元),不足部分由陶汝坤父母陶文、许丛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驳回周岩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院外母女抱头痛哭
  拿到判决结果后,周岩目光呆滞,面无表情,径自走出法院,攥着判决书呆呆的杵在法院门口。不回答任何问题,脸上挂着泪水,一言不发。就在其母亲准备上前安慰女儿时,周岩突然眩晕倒地,被众人扶到路边。清醒之后母女二人抱头痛哭。
  周岩的代理律师李智贤介绍,二审判决中,二审法院支持了周岩的补课费、伤残赔偿金等一审法院没有支持的40余万元费用,但减除了护理费、住院费等30余万元,周岩二审获得的赔偿比一审多8万余元。
  周岩的母亲表示,对二审的判决结果仍然不能接受,至于是否申诉,需要“回去和家人商量商量”,现在只希望对方能够尽快支付赔偿款,以支付治疗费用。
  据了解,为了维持生活,周岩现在开了一家微店,销售一些护肤品和化妆品,虽然收入很少,但她希望可以为家里减轻一些经济压力。
  案件回顾
  2011年9月17日傍晚,陶汝坤将打火机油泼洒至周岩面颈部并点燃,造成周岩全身28%烧伤,构成两处五级伤残、一处八级伤残、两处九级伤残。
  2012年5月10日,合肥市包河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陶汝坤有期徒刑12年零1个月。
  2012年7月27日,周岩向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陶某坤赔偿116万余元。后经变更,索赔金额追加至467万元。
  2015年5月15日,蜀山区法院一审判决陶汝坤一次性赔偿周岩医疗费、康复费、营养费等共计172万余元。但双方对一审判决均表示不服,分别提出上诉。
  每个爱美的女孩都希望戴上首饰,涂上指甲油

  母女俩抱头痛哭
 
  严重烧伤的双手一直紧紧攥着判决书
 

  周岩独自走出法院

  周岩昏厥倒地
 
  周岩昏厥倒地
                                                             

  周岩母亲接受采访时几度哽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