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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柴桑网讯 罗军 吴俊)2015年2月26日18时许,张某韬驾驶银灰色小型轿车在九江县(九江市江州区)城庐山西路老供电局路段与周某龙停在路边的赣GT9901五菱之光小型客车发生刮碰。事故发生后,张某韬驾车逃逸,九江县交警快速将该案侦破。
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到达指定地点,据周某陈述,事故发生后,肇事小轿车沿庐山西路往九江方向逃逸,据此,办案民警根据周某龙提供的车型、颜色及记得的肇事车辆有关号码等线索,在公安网上查询有关联的车辆。经过我大队调查,车牌号为赣G6R665小型轿车与周某龙提供的车辆颜色不符合无法确认肇事车辆。
27日张某韬把肇事车停放在九江县老供电局旁小路上被周某龙发现遂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张某韬对其驾驶赣G6R665小型轿车于2015年2月26日18时许在九江县城庐山西路老供电局路段与周某龙停在路边的赣GT9901五菱之光小型客车发生刮碰。事故发生后驾车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张某韬交代,当时雨下的很大只听到刮碰时发生的一声响声,因赶时间去接人,就没想那么多,直接就驾驶车辆离开。至此,2015年2月26日18时许在九江县城庐山西路老供电局路段的逃逸案就此告破。维护法律的尊严,还受害者的公正是我们交警的责任。也提醒广大的司机朋友,行车要谨慎,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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