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老年代步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净化我区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全面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全区实际,柴桑区公安局交管大队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二轮电动摩托车、封闭式三轮、四轮电动车(以下简称老年代步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
二轮、三轮、四轮电动车
柴桑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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